◆ 1998年,因德阳市公证处在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中成绩突出,首批被四川省司法厅授予“省级文明公证处”。
◆ 2001年11月27日,根据德阳市司法局德市司发〔2001]43号请示,德阳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同意将德阳市公证处改制为事业单位的通知》(德市编发[2001]45号)同意将德阳市公证处改制为自收自支事业单位。
◆ 2003年4月1日,四川省人大内司委主任向阳、司法厅副厅长张晓勇、在德阳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龙灵及副局长袁菊一行陪同下莅临德阳市公证处进行工作指导。同年6月,着眼社会服务、着眼市场培育和公证行业长远发展,自改制后自筹资金与四川省德阳市文庙广场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德阳市公证处购置自己的办公场所。
◆ 2005年9月4日至24日,德阳市公证处主任陈云江前往德国参加公证业务交流培训学习。
◆ 2006年6月27日,根据《公证法》规定经德阳市公证处全体公证员会议决定,选举陈云江担任主任,李隆荣担任副主任。
◆ 2007年5月16日z德阳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同意德阳市公证处机构更名的通知》(德市编发〔200刀36号)。同意德阳市公证处机构更名为四川省德阳市诚信公证处。
◆ 2009年7月起,四川省德阳市诚信公证处对非公证员岗位实行《企业化管理薪酬方案》。同年12月23日,时任四川省公证协会会长李宏江莅临四川省德阳市诚信公证处检查指导工作。
◆ 2010年6月26日,四川省德阳市诚信公证处首次参与2010年德阳市区小学升初中电脑派位工作。
◆ 2011年12月27日,四川省德阳市诚信公证处被中国公证协会评为“全国优秀公证处”。
◆ 2012年6月7日,德阳市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陈行祝,市人大副主任王学军市政法委副书记米贞和,在德阳市司法局局长陈春平的陪同下,莅临四川省德阳市诚信公证处视察工作。
◆ 2013年11月5日,四川省德阳市诚信公证处启动“一站式直通车”代办服务,主要为当事人在办理不动产继承、赠与等公证事项时,可为其进行代办服务工作,减少了当事人少跑路、多花钱,为当事人提供了高效、便捷、便民服务。
◆ 2014年8月1日,李静、刘明勇、唐玥三人取得公证员执业资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公证员执业管理办法》的规定,从2014年8月1日起执业。
◆ 2016年5月6日,主任陈云江符合法定退休年龄,批准退休;经市司法局党委研究决定,阳文东同志任四川省德阳市诚信公证处主任(七级领导岗位、兼职不兼薪)。7月14日,四川省德阳市诚信公证处启动开展“公证法律服务进社区”工作。
◆ 2017年4月28日,四川省德阳市诚信公证处主任办公会组织机构成立,成员由全体员工推选产生,第一届主任办公会成员由阳文东、李安全、刘明勇、李静、苏銮芳、王泽强共七人组成。8月24日,四川省德阳市诚信公证处被遴选为开展办理公证“最多跑一次”工作,四川省首批试点单位。
◆ 2018年9月30日,根据《四川省示范性标准化公证机构创建标准》,更好的提升四川省德阳市诚信公证处的社会形象,更好体现便民、为民服务,2018年9月30日,四川省德阳市诚信公证处与德阳市杰阳资产运营管理有限公司签订办公场所租赁合同,至此,办公场所面积达1400余平方米。
◆ 2019年1月2日,德阳市市长何礼在德阳市司法局局长陈春平等陪同下,视察四川省德阳市诚信公证处驻政务中心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公证窗口。12月,四川省德阳市诚信公证处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评为“全国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先进集体”。
◆ 2020年3月24日,四川省德阳市诚信公证处被四川省司法厅表彰为“四川省抗击新冠肺炎疫情表现突出集体”7月1日,中共四川省德阳市诚信公证处党支部被中共四川省公证协会委员会评为“四川省公证行业先进党支部”11月4日,司法部离退休干部局局长姜金方、司法部离退休干部局服务一处处长宋晓玲等调研组一行莅临四川省德阳市诚信公证处指导工作。12月27日,四川省德阳市诚信公证处荣获四川省司法厅、四川省公证协会授予的“四川省优秀公证处”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