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0838-2202211(处本部) 0838-2203399(政务中心) 邮箱:dygzc@126.com 地址:四川省德阳市庐山南路一段160号附1号
一、申请
申请是当事人向公证机构提出办理公证的要求行为。可以由本人或委托他人申请,但与当事人人身关系密切相关的事项,只能由当事人亲自申请,如遗嘱、委托、声明、赠与、收养等。
二、受理
受理即公证机构接到当事人申请后,经审查符合受理条件的,同意办理公证的行为。
三、审查
公证机构受理申请后,对当事人申请公证的事项和提供的材料从法律和事实方面进行查验、核实的行为。
四、出证
公证员审查当事人申请公证事项后,对符合出证条件的出具公证书并向申办人送达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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