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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证指南
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1、申请人的身份证明(身份证或房口簿);
2、婚姻证明(结婚证、夫妻关系证明书);
3、离婚协议书文本若干份;
4、财产所有权证明、权利证明;
5、财产清单;
6、公证员认为应该提交的其他材料。
二、特别提请注意事项:
1、申办离婚财产分割、子女抚养协议公证,当事人应亲自到公证处办理,不得委托他人;
2、子女有识别能力的,应提交子女书面意见;
3、必须是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4、协议内容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
5、所处分财产、产权必须明析;
6、协议上的签名、盖章要真实齐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