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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证案例
兄弟姐妹本是四人,为私分父母遗留的财产,兄弟俩一商量,弄出一份假证明,让姐妹二人“被隐身”。后到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时,被公证人员查明真相,及时维护了姐妹俩合法的继承权。
近日,家住南阳市枣林街的徐家兄弟俩来到南阳市宛都公证处。他们说,父亲及爷爷奶奶去世多年,前不久母亲也撒手人寰,留下一处房产和8万元存款。现在他们已料理完母亲的后事,现在来申请办理继承权公证。
该所公证员在了解了当事人的诉求后,告知了继承权公证的法律意义和后果,两位申请人均承诺如实供述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可信。然而,公证员在调查核实中却发现事实并非如此。原来,经向兄弟二人所在村庄干部调查核实,徐家其实总共有四个子女,除了来办理公证业务的两兄弟,另外还有两个外嫁他乡的女儿。
两兄弟这才承认,他们觉得嫁出去的闺女如泼出去的水,没权利再分爹娘的财产,于是在材料上做了手脚,故意隐瞒了两个妹妹的存在。公证员对徐家两兄弟的做法给予了严厉的教育批评,告诉他们根据《继承法》规定,无论儿子女儿,都有继承父母遗产的合法权利,他人无权剥夺。
兄弟俩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后,当即联系两个妹妹并告知实情,两姐妹表示原谅哥哥的行为,并明确表示自愿放弃继承父母的遗产,答应尽快赶回协助办理公证相关事宜。
稿件来源:农民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