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防范行政执法争议,推进依法治市,加快法治政府建设,充分发挥公证机构、律师的专业、职业优势,将闲置农房使用权流转交易“三书模式”在基层治理中的重要创新和典型做法有效推广,根据市委依法治市办发布的《关于在行政执法事务中推行“三书模式”的指导意见》,结合德阳实际,于2020年12月18日下午,德阳市市级试点部门在行政执法事务中推行“三书模式”工作联席会议在我处会议厅举行。
会议共有德阳市司法局、市检察院、市财政局、市城管执法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管局、旌阳区城管执法局等八家单20余位人员到会,共商在行政执法事务中推行“三书模式”工作。
首先我处主任阳文东介绍了三书模式”初期工作基本情况以及公证在行政执法事务中的职能作用。
而后,会议就当前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重点、难点以及亟需解决的相关问题进行交流探讨,提出了“三书模式”在行政执法事务中推行试点可行性操作模式和应对措施,并进行了交流发言。
近年来,德阳市部分地方和部门在积极推行公证机构、律师参与行政执法工作中进行了有益探索,取得良好效果。公证机构、律师在法治政府建设中有着重要作用。实践证明,在行政执法事务中推行“三书模式”,通过律师对行政执法程序和决定提供法律意见,予以合法性审查,以及公证机构对法律行为和执法程序的环节予以证明,是全面落实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和行政执法全过程监督记录制度的重要举措,有利于增强行政执法部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的能力,提高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水平,也有利于有效预防纠纷,依法保障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促进平安建设和法治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