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1日上午,我处应德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的邀请出席了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五楼会议室举行的关于“中盛·金尊御府”项目规划调整的听证会。
本次听证会由听证机构德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法规与行政审批科负责组织,与“中盛.金尊御府”项目规划调整有关的部分业主及其代表,以行政许可利害关系人的身份申请参加听证会。行政许可申请人乐山中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建设工程规划管理科和我处以第三方的身份参加本次听证会。
本次听证会根据《行政许可法》、《城乡规划法》、《四川省城乡规划条例》等相关规定组织召开,设置一名主持人、两名记录员,整个听证会按照阐述观点、举证质证、辩论、最终陈述四个阶段进行,公证处作为第三方,向听证员和与会其他参与人陈述了关于“中盛.金尊御府”项目规划调整行政许可申请中涉及公证的工作内容和事实情况。
乐山中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日前向我处申请对《修改设计说明》及附件、《德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中盛·金樽御府项目的调整公示”》、《征求意见函》的公示进行保全,并要求向294户已购房业主邮寄送达《征求意见函》、《德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中盛·金樽御府项目的调整公示”》进行保全公证。为客观、公正反映上述行为,根据《公证法》、《公证程序规则》的规定,我处对上述行为和内容进行了保全公证,同时由公证人员负责收集已购房业主对《征求意见函》的回函,依据回函情况统计出结果。针对上述情况,我处已经出具了两份公证书作为书面证据提交给申请方。
此次公证处首次派员参与听证会,发挥了公证处作为第三方证明机构在项目规划调整中具有固定证据、证明事实的作用,整个公证活动公开、公正,既降低了行政许可申请人和主管部门的法律风险,也维护了行政许可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今后公证处将继续研究参与城乡规划调整相关听证活动的可能性,促进经济社会法治化稳步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