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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证案例
案情: 继三年前将活人公证成死人事件发生后,本周内,同安区公证处再次被推到了风口浪尖。又一份奇特的《继承权公证书》受到厦门各界关注,这次公证处出具的公证书将两个
案情:
继三年前将活人公证成“死人”事件发生后,本周内,同安区公证处再次被推到了风口浪尖。又一份奇特的《继承权公证书》受到厦门各界关注,这次公证处出具的公证书将两个没有血缘关系的人公证成“父子”。
陈永发与华侨陈宝藏没有任何血缘关系,可经过公证处盖章,却被公证成华侨的“儿子”,并拿到华侨遗产的“继承权”,承接了上世纪50年代翔安第一高楼——警报楼。陈宝藏的亲戚们对这一公证内容尤其不满,他们拿出族谱说,陈永发是陈宝藏堂侄的“养子”,与陈宝藏没有任何血缘关系。
据了解,在公证时,陈永发曾向公证处提供了一份居委会证明,证明中说“陈永发与陈宝藏是父子关系”、“陈宝藏于1974年死于马巷”。因此,同安区公证处在居委会证明的基础上,做出了上述公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