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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省德阳市诚信公证处与德阳市社保局开展社保业务涉公证业务工作交流会
    • 作者:管理员 更新时间:2020/3/24 【字号:

    2020年3月10日下午,四川省德阳市诚信公证处主任阳文东、第二业务部部长、公证员李静、公证员助理左冀东一行三人来到德阳市政务服务中心五楼会议室,与德阳市社保局相关负责人就社保有关“解决社保个人账户余额、丧葬费、抚恤金领取问题”开展了工作交流会。 

    会议中,阳文东首先围绕“公证处机构性质”和“公证收费标准”做了简单的宣讲介绍。针对社保局相关负责人关心的“怎样通过公证手段解决当前社保业务办理过程中遇到的问题”,阳文东表示,当前社保相关费用领取是存在一些问题的,比如社保个人账户余额作为遗产,它的提取应该严格按照《继承法》的规定办理相关手续,而丧葬费、抚恤金作为对死者遗属的一种补偿和补助,它并非是死者死时遗留的财产,因此不能将其作为遗产处理,上述几项费用的发放均不适宜采取存入死者生前社保账户进行简单处理。阳文东另外介绍了公证可以解决哪些社保相关业务办理中遇到的问题,以及公证在其中所起到的作用,希望社保部门今后可以慎重考虑采用公证手段处理。

    双方还针对“法定供养关系证明”涵义和法律依据展开了讨论,由公证员李静和公证员助理左冀东现场解答了社保局工作人员在工作中遇到的一些疑难问题,纠正了平时一些容易误解的想法和做法。

    最后,德阳市社保局相关负责人在会议上高度评价此次交流会的意义,认可公证的价值和作用,决定对公证介入社保相关费用领取程序纳进行研讨并纳入今年的工作计划安排,同时希望两个单位之间未来能多多交流,加强工作联系,互补短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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