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的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本处动态
本处动态
2020年3月23日,当事人尹某来到我处,称其为失独人员,现已50多岁,根据国家相关政策享有领取失独补助金的权利,但苦其没有工作单位,无法开具相关证明去领取失独补助金。我处公证人员接待当事人以后,认真研究相关政策,针对当事人的实际情况,商讨公证方案(以声明书公证及保全证人证言公证的形式出具公证书)。通过联系相关单位确认公证方案可行后,公证人员立即着手审核相关资料,通过调查取证,询问记录几位相关证人的证言,核实其婚姻、子女情况,当天就为当事人出具了公证书。
当事人领取公证书后已到相关单位顺利的办理了领取失独补助金手续。陷入困境的当事人对于公证处提供了及时有效的法律帮助,深表感激。
据悉,为落实政府优待政策、为失独人员家庭提供帮助,我处是首次为当事人办理领取失独补助金提供公证法律服务。
公证处作为公益类事业单位,坚持把服务百姓作为工作宗旨,主动为人民群众提供公证法律服务,以专业的公证法律精神、扎实的法律功底用心为当事人送上一份温暖。